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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枪家中还拍照炫耀!四川南充一男子因非法持有枪支被查发布日期:2026-07-15 13:13    点击次数:180

封面新闻记者 刘彦君

男子私藏枪支不但不上交,反而拿出来借给朋友拍照炫耀,最终被警方查获......

近日,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分局荆溪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破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犯罪嫌疑人周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不久前,荆溪派出所民警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涉案嫌疑人田某手机中存有手持枪械的照片。这一异常情况引起民警高度警觉,立即展开溯源调查。

经进一步工作,民警确认照片中的枪支系周某所有,遂果断出击将其抓获归案,并在其家中现场查扣涉案枪支。

经调查,该枪支系周某已过世的爷爷遗留。数月前,周某出于炫耀心理,将这支火药枪交给朋友田某等人持械拍照,之后又藏匿于家中,直至被民警查获。经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该自制火药枪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办案民警介绍,周某明知我国枪支管理法规严禁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却拒不主动上交,长期在家中藏匿保管,用于玩耍、炫耀,其行为已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枪支已被依法收缴,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据警方介绍,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属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日前,顺庆公安已发布《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点击查看)》,望广大群众转发周知。家中如有遗留、捡拾的枪支弹药,请主动上交公安机关,切勿心存侥幸。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